放棄孩子的撫養權雙方簽訂一份協議書即可。內容如下:1、雙方協議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單位、住址;協議人某某某與協議人某某某經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一、雙方一致同意孩子某某的撫養權歸女(男)方某某某。二、男(女)方某某某對孩子某某享有探望權。三、探望時間及方式:凡雙休日、節假日,如無特別事宜,男(女)方均可對孩子進行探望。探望之前,必須先經與女(男)方電話聯系。探望期間,要保證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四、如遇其它未盡事宜或應時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則,互諒互讓,協商解決。最后簽名和時間。
一、離婚后可以去看孩子嗎
離婚后可以去看孩子。法律上稱為探望權。探望權,又稱會議和溝通權,是指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與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系、會議、溝通和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有權探望子女,另一方有義務協助。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中止探望權;中止理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權。行使子女探望權是指離婚后間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父母在探望權離婚時,一般會就探望方式和時間安排達成協議。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雙方在離婚時就孩子的探望進行了協商,并詳細安排了探望方法和時間。
二、如何處理離婚后男方不讓女方看望孩子
離婚后男方不讓女方看孩子,可以找男方進行協商。行使探望權,涉及到直接撫養一方和子女的利益,因此有必要確定探望的時間、方式。按照協議優先的原則,父母應該本著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長的原則,根據夫妻雙方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的探望時間和方式。協議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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