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何人發現無效婚姻,都有權檢舉和揭發;
2、當事人以及利害關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提出該婚姻無效;
3、婚姻登記機關和人民法院發現有無效婚姻的,應當主動依職權解除該婚姻。
只要是無效的婚姻,從一開始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之間也不具有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應當予以解除。
婚姻登記機關和人民法院查明確實是無效婚姻時,應當收回被騙取的結婚證,宣告該婚姻無效,解除當事人之間的同居關系,并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及所生子女作適當處理。
當事人向法院請求婚姻無效時必須滿足相應的條件,任何人發現存在婚姻無效的情況時,都可以向法院檢舉或揭發,當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請確認婚姻無效,婚姻被確認為無效之后,雙方不再具備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對于婚內的財產,按照個人財產分割。
一、近親結婚需要受到處罰嗎
近親結婚不需要受到處罰。近親婚姻屬于無效婚姻,雙方不享有夫妻之間的法律權利和義務;雙方可以就財產和子女撫養達成協議;協商不成的,可以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撫養費等問題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無效或者撤銷的婚姻自始至終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權利義務。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橐鰺o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離婚與婚姻無效的區別在哪里?
1、兩者的行為性質不同。離婚與無效婚姻雖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間的關系,但兩者有本質區別。
2、兩者產生的原因不同。離婚的原因發生于婚姻關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為婚姻本身違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無效婚姻產生的原因在于違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條件,在婚姻成立時,違法行為已經作為既成的事實發生。
3、兩者的行為效力和實效不同。離婚應當自該婚姻關系解除之日起生效。而無效婚姻自始無效,即婚姻被宣告無效自結婚登記之日起即無效,對該“婚姻關系”的宣告無效溯及既往。
4、提起訴訟的權利人不同。離婚只能有婚姻關系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提出,離婚請求權的行使權限于婚姻當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人不能強迫、干涉。而男女雙方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和法律規定的有權機關,都可作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
5、兩者處理的程序和條件不同。
6、兩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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