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一方不給孩子遷戶口怎么辦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10:57:18
離婚后一方不給孩子遷戶口怎么辦
在雙方當事人離婚后,如果對方不肯配合給孩子遷戶口的,當事人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訴。之后可以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法院判決書等材料去辦理遷移戶口的手續?!颈疚年P聯的相關法律依據】?!稇艨诘怯洍l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稇艨诘怯洍l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導讀在雙方當事人離婚后,如果對方不肯配合給孩子遷戶口的,當事人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訴。之后可以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法院判決書等材料去辦理遷移戶口的手續?!颈疚年P聯的相關法律依據】?!稇艨诘怯洍l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稇艨诘怯洍l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在雙方當事人離婚后,如果對方不肯配合給孩子遷戶口的,當事人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訴。之后可以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法院判決書等材料去辦理遷移戶口的手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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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一方不給孩子遷戶口怎么辦
在雙方當事人離婚后,如果對方不肯配合給孩子遷戶口的,當事人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訴。之后可以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法院判決書等材料去辦理遷移戶口的手續?!颈疚年P聯的相關法律依據】?!稇艨诘怯洍l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稇艨诘怯洍l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