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卷走了動遷款,當事人可以找動遷組。承租人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支付或遲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進行支付。如承租人仍然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房東拒付租金后多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拒付租金多久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拒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理期限應當根據到期租金的數額、承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出租人的經濟狀況等因素來確定。
二、租賃合同可以解除的情況有哪些?
租賃合同可以被解除的情況有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逾期未交房租租賃合同能不能解除
逾期未交房租,經出租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房租的,則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解除租賃合同。這個合理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左右。
對此法律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如果承租人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賃合同;
(二)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四)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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