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酒后駕駛機動車致兩人死亡的,就會構成交通肇事罪,并且是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可處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死亡二人以上屬于“其他特別惡劣情節”,因此,量刑應該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自首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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