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拿著你的發票和首飾去金店所要說法 要求賠償 如果不予受理 你可以去消費者協會投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十一條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第十二條 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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