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銷后不是自始無效,可撤銷合同在沒有被撤銷之前仍然是有效的??沙蜂N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沙蜂N合同的效力取決于當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種相對無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絕對無效的無效合同。
一、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則有什么
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則主要包括:
1、效力待定合同已經成立,但效力不確定,既不有效也不無效,處于懸而未決的不確定狀態,不同于有效合同、無效合同和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2、待定合同是否生效,取決于享有追認權的第三人是否追認;
3、經追認權人同意后,待定合同的效力可追溯到合同成立時;待定合同被追認權人拒絕后,自始無效;
4、對方享有效力待定合同的催告權,催告第三人限期追認;在效力待定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對方享有撤銷權。
二、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種類
合同的效力可分為四大類:
1、有效合同。是指具備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夠產生合同當事人預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2、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嚴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當事人之間的合意賦予其法律效力。
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與否尚未確定,須經過補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內不予補正則視為無效的合同。
4、可撤銷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沙蜂N合同的效力取決于當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種相對無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絕對無效的合同。
三、按合同的效力,合同可分為哪幾類呢
按合同的效力,合同可分為以下幾種:
1、有效合同。
所謂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成立并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合同。
2、無效合同。
無效合同'是相對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雖然成立,但因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確認無效。
3、效力待定的合同。
所謂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關生效要件的規定,因此其發生效力與否尚未確定,一般須經有權人表示承認或追認才能生效。
4、可撤銷的合同。
可撤銷合同,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實,或者是出于重大誤解從而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規定可予以撤銷的合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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