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追訴時效是刑法規定的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一、刑法第16條詳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聚眾斗毆立案后可以撤案嗎
聚眾斗毆罪可以撤銷,撤銷的條件是: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所以,如果立案后發現聚眾斗毆罪情節顯著輕微,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經特赦令免除刑罰,或者已過追訴時效,是可以并且應當撤銷的。
三、童年被褻瀆了長大后可不可以起訴
童年被褻瀆了長大后可以起訴。
1、如果超過追訴時效,則不再追訴;
2、如果沒有超過追訴時效,則能夠向法院提起訴訟。
追訴時效,是相關規定的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
犯罪已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2、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3、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4、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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