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上寫著不予退款合法嗎
1、合同上寫著不予退款一般情況下是合法的。合同的訂立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充分尊重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但是單方加重對方主要義務,免除對方主要權利或己方主要責任的條款均是無效的。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二、特價商品不予退貨是否合法
打折、特價作為商家的一種促銷手段,是很正常的現象。然而,部分商家利用很多消費者不明真相或維權意識淡薄而做出的“特價商品不退不換”規定,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違背,這屬于商家單方面的格式合同,俗稱“霸王條款”,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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