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診療許可證辦理流程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11:58:48
放射診療許可證辦理流程
辦理流程。1.申請。申請人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清遠市英德分廳提出申請,上傳電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在2個工作日之內提出預審意見,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預受理,出具電子版《預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預受理后,申請人向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提交紙質材料,接件受理人員當場與網上電子材料審核無誤后予以正式受理。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提出審查意見,組織實地核查,作出審查結論;決定人員在所有審查環節完成后作出審查決定。
導讀辦理流程。1.申請。申請人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清遠市英德分廳提出申請,上傳電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在2個工作日之內提出預審意見,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預受理,出具電子版《預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預受理后,申請人向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提交紙質材料,接件受理人員當場與網上電子材料審核無誤后予以正式受理。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提出審查意見,組織實地核查,作出審查結論;決定人員在所有審查環節完成后作出審查決定。
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清遠市英德分廳提出申請,上傳電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在2個工作日之內提出預審意見,作出受理決定。
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預受理,出具電子版《預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預受理后,申請人向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提交紙質材料,接件受理人員當場與網上電子材料審核無誤后予以正式受理。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提出審查意見,組織實地核查,作出審查結論;決定人員在所有審查環節完成后作出審查決定。
符合審批條件的,予以通過,出具《放射診療許可證正本、副本》;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通過行政服務中心領證窗口領取辦理結果。
法律依據
《放射診療許可證發放管理程序》
第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遵照本程序,負責辦理《放射診療許可證》的相關事宜,依法履行對放射診療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
第五條 醫療機構開展放射診療工作,應當按照本程序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并辦理相應診療科目登記后,方可從事許可范圍內的放射診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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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診療許可證辦理流程
辦理流程。1.申請。申請人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清遠市英德分廳提出申請,上傳電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在2個工作日之內提出預審意見,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預受理,出具電子版《預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預受理后,申請人向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提交紙質材料,接件受理人員當場與網上電子材料審核無誤后予以正式受理。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提出審查意見,組織實地核查,作出審查結論;決定人員在所有審查環節完成后作出審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