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保人要寫一份退保申請,寫明退保的原因,并附帶相關材料,如升學、招工、戶口遷移等材料,到鄉管理機構辦理手續。 2、鄉管理機構要對其有關證明審核,并簽署意見,與申請退保者的繳費證、繳費記錄卡一起上報縣級保險機構??h級保險機構要再次對上報來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退保條件者,要為其核算退還的保險金數額。 3、按民政部[1994]39號文件精神,退還正常退保者和非正常退保者的保險金額,要按照不同的標準來計算。對正常退出保險者,按年復利 7.5%計息退還個人。集體對其補助部分,在扣除管理服務費并按年復利率 7.5%計息的基礎上,由各地視情況決定退還個人的比例。集體補助不退給個人的部分,記入基金。對非正常退保者,只退還保險對象個人繳納的保險費本金,集體補助部分的金額,根據不參加保險集體不予補助的原則,原已記入個人名下的集體補助不予退還,記入基金。 綜上,可 補繳養老保險 的人群包括被開除、未經公共服務被釋放的人群、 靈活就業人員 、城鎮 個體工商戶 等。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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