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收據可以按照以下要點書寫:1、標題為“收據”;2、正文主要表明收款人在何時收到相對方交付的物品或者錢財,包含數量或者具體金額;3、收據出具人簽字、按手印或者加蓋公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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