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不能異地使用。有新規定, 醫療保險 也可以隨個人轉移,需等新政策實施后才可以操作。、醫療保險一般都只能在參保當地使用,不得跨地區使用(除了外地急診等特殊情況)。不在參保當地工作的話,醫療保險應該辦理“異地就醫”手續,否則,一般情況在外地就醫的費用不能報銷。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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