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儲存是指違反規定私自收藏或存積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行為。不論地點如何,只要屬于非法,就不影響本罪成立。即使經過部門批準但采用非法手段,仍屬非法,一經查獲也應以非法論處。
法律分析
所謂非法儲存,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私自收藏或存積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行為。既可以藏在家中,又可以存在他處,如山洞中、他人家里等。不論地點如何,只要屬于非法,就不影響本罪成立。
所謂非法,在本罪中是指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私自進行的有關行為。如果經過有關部門許可,但是由于行為人采用欺騙、賄賂等非法手段而得以批準的,此時盡管形式合法,其實質仍屬非法,一經查獲的,亦應當以本罪的非法論處。
拓展延伸
非法儲存爆炸物罪的認定標準及其法律適用
非法儲存爆炸物罪的認定標準是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判斷某人是否違法儲存爆炸物品并構成犯罪的依據。一般來說,認定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否存在儲存爆炸物品的行為;其次,儲存的物品是否屬于法律規定的爆炸物品范疇;再次,是否具備非法儲存的主觀故意或過失;最后,是否對社會造成了危害或潛在危險。根據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法律規定,認定標準會有所不同。在法律適用方面,非法儲存爆炸物罪一般會依據相關法律條文進行定罪處罰,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責任追究、罰款、拘留、有期徒刑等。因此,對于非法儲存爆炸物罪的認定標準及其法律適用,需要綜合考慮具體的法律法規和司法實踐。
結語
非法儲存爆炸物罪的認定標準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來判斷,包括存在儲存行為、物品是否屬于爆炸物品范疇、是否具備非法儲存的主觀故意或過失以及對社會造成的危害程度。根據不同法律規定,認定標準會有所不同。對于非法儲存爆炸物罪,會依據相關法律條文進行定罪處罰,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責任追究、罰款、拘留、有期徒刑等。因此,認定標準及法律適用需綜合考慮具體法律法規和司法實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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