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搶奪、竊取國有檔案罪的四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主觀方面是故意;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對檔案的管理制度;客觀方面是行為人實施了搶奪、竊取國家所有的檔案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條
【搶奪、竊取國有檔案罪】搶奪、竊取國家所有的檔案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擅自出賣、轉讓國有檔案罪】違反檔案法的規定,擅自出賣、轉讓國家所有的檔案,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規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