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丟了,拍照沒用。根據最高法院規定,拍照只是復印件,無法作為單獨證據。必須有其他證據相印證,如轉賬記錄、錄音等。民事案件立案需準備起訴狀、身份證明文件、證據材料及清單,委托律師需提交委托手續。
法律分析
一、借條丟了借條拍照有用嗎
借條丟了,只有借條拍照沒有用。拍的照片屬于復印件,如果沒有原件的話,不能單獨作為證據使用,必須有其他證據相印證,比如轉賬記錄、錄音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九十條規定,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作的與其年齡、智力狀況或者精神健康狀況不相當的證言;
(三)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陳述的證言;
(四)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五)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制件、復制品。
二、民事案件立案時需要準備的材料
1、起訴狀
起訴狀的基本要求是:原、被告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真實、具體、清楚,訴訟請求明確合法,并應當在起訴狀中簡明陳述案件事實及起訴理由。
如果是公民個人起訴的,應當在起訴狀落款處由起訴人簽名,如果是由公司法人單位起訴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
2、身份證明文件
辦理立案手續時,還應當向法院提供證明起訴人身份的材料。起訴人如果是公民的,應向法院提供起訴人個人的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二代身份證需要復印正反兩面)。起訴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向法院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證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同時,如果你起訴的被告是公司法人或者其他單位的,根據現在法院的普遍要求,你還得提供在相關的行政管理部門(公司法人的應當是其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詢的被告基本情況的證明。
3、證據材料
辦理立案手續時,還得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并制作證據清單,所有證據材料應當編好頁碼及證據序列號。
4、委托律師的話,需要提交委托手續如:律所公函、授權委托書。
5、其他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結語
在民事案件中,借條丟失后僅憑拍照無法作為單獨的證據使用,需要其他相關證據相互印證,如轉賬記錄、錄音等。而在民事案件立案時,起訴狀的內容要真實、具體、清楚,身份證明文件和證據材料也是必備的。如果委托律師代理,還需提交委托手續。在辦理立案手續時,務必準備齊全相關材料,以確保案件的順利進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民間借貸糾紛的基本案件事實必須以刑事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該刑事案件尚未審結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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