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尋釁滋事該怎樣判刑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11:46:16
團伙尋釁滋事該怎樣判刑
團伙一般沒有明確的組織者和領導者,團伙頭目自發產生。團伙成員在犯罪活動中沒有明確的分工或分工比較簡單、不固定。團伙成員具有相對穩定性,但不固定。團伙尋釁滋事有別于普通的尋釁滋事,采用團伙作案的方式,其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相對單獨作案更大,因而人民法院在量刑處罰時會作為酌定情節加重處罰,甚至還可能觸犯集團犯罪,對于主犯或者首要分子一般不適用緩刑。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團伙作案可能構成共同犯罪,也可能構成犯罪集團,參與人需要對共同犯罪結果承擔刑事責任,對于團伙中的一般參加者或者從犯,可以比照主犯或者首要分子從輕減輕處罰,但要重于普通單人的尋釁滋事案件。(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導讀團伙一般沒有明確的組織者和領導者,團伙頭目自發產生。團伙成員在犯罪活動中沒有明確的分工或分工比較簡單、不固定。團伙成員具有相對穩定性,但不固定。團伙尋釁滋事有別于普通的尋釁滋事,采用團伙作案的方式,其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相對單獨作案更大,因而人民法院在量刑處罰時會作為酌定情節加重處罰,甚至還可能觸犯集團犯罪,對于主犯或者首要分子一般不適用緩刑。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團伙作案可能構成共同犯罪,也可能構成犯罪集團,參與人需要對共同犯罪結果承擔刑事責任,對于團伙中的一般參加者或者從犯,可以比照主犯或者首要分子從輕減輕處罰,但要重于普通單人的尋釁滋事案件。(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團伙一般沒有明確的組織者和領導者,團伙頭目自發產生;團伙成員在犯罪活動中沒有明確的分工或分工比較簡單、不固定;團伙成員具有相對穩定性,但不固定。團伙尋釁滋事有別于普通的尋釁滋事,采用團伙作案的方式,其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相對單獨作案更大,因而人民法院在量刑處罰時會作為酌定情節加重處罰,甚至還可能觸犯集團犯罪,對于主犯或者首要分子一般不適用緩刑。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團伙作案可能構成共同犯罪,也可能構成犯罪集團,參與人需要對共同犯罪結果承擔刑事責任,對于團伙中的一般參加者或者從犯,可以比照主犯或者首要分子從輕減輕處罰,但要重于普通單人的尋釁滋事案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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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尋釁滋事該怎樣判刑
團伙一般沒有明確的組織者和領導者,團伙頭目自發產生。團伙成員在犯罪活動中沒有明確的分工或分工比較簡單、不固定。團伙成員具有相對穩定性,但不固定。團伙尋釁滋事有別于普通的尋釁滋事,采用團伙作案的方式,其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相對單獨作案更大,因而人民法院在量刑處罰時會作為酌定情節加重處罰,甚至還可能觸犯集團犯罪,對于主犯或者首要分子一般不適用緩刑。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團伙作案可能構成共同犯罪,也可能構成犯罪集團,參與人需要對共同犯罪結果承擔刑事責任,對于團伙中的一般參加者或者從犯,可以比照主犯或者首要分子從輕減輕處罰,但要重于普通單人的尋釁滋事案件。(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