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
十年以上員工離職補償標準是,十年以上的員工離職如果是用人單位非法解聘的應該支付十個月的兩倍的經濟補償金,也就是二十個月的工資標準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1.屬于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的情況,十年應當支付十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如果合同續存期間,裁員不合法,則應當支付你經濟補償金二倍標準的賠償金。十年也就是二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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