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申辦對象:申請開辦醫療機構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機構、個人。
二、辦理各醫療(個體)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條件:
(1)符合自治州《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2)符合衛生部《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3)具有當地戶口。
(4)房屋建筑面積達到40平方米以上。
(5)取得具有國家承認中專以上學歷。
(6)取得本省區醫師職稱,并在注冊的醫療機構從事五年以上同一專業臨床工作人員。
(7)區外職稱衛生技術人員,必須取得《醫師執業證書》,方可申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8)現從事的診療活動必須與醫師職稱專業相同(單科)。
(9)注冊資金達到1萬元以上。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九條 單位或者個人設置醫療機構,必須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并取得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第十條 申請設置醫療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設置申請書; (二)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選址報告和建筑設計平面圖。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