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企業名稱與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及股東出資比例,股東等身份證明;2、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供應商營業執照、許可證及授權書;3、質量管理文件等;4、2個或以上醫學專業或相關專業人員證書、身份證明與簡歷;5、符合醫療器械經營要求的辦公場地及倉庫證明;6、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等;7、財務人員身份證和上崗證;8、其它相關材料。
法律依據:《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第六條 申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與經營規模和經營范圍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專職質量管理人員。質量管理人員應當具有國家認可的相關專業學歷或者職稱;(二)具有與經營規模和經營范圍相適應的相對獨立的經營場所;(三)具有與經營規模和經營范圍相適應的儲存條件,包括具有符合醫療器械產品特性要求的儲存設施、設備;(四)應當建立健全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購、進貨驗收、倉儲保管、出庫復核、質量跟蹤制度和不良事件的報告制度等;(五)應當具備與其經營的醫療器械產品相適應的技術培訓和售后服務的能力,或者約定由第三方提供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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