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晉城市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表》;
2、家庭成員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起的,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證明,由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校對無誤后退還原件,復印件由收件人簽字蓋章;
3、家庭住房情況證明。經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要求兩地居委會(村委會)均出具證明;夫妻雙方有工作單位的還需提供單位住房證明;
4、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5、符合本辦法優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條件的申請人,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6、其他證明材料。
一、外市人市外人員如何申請成都戶口
(一)房屋產權人填寫《入戶申請表》;
(二)產權人和入戶人員的居民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產權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房屋所有權證,房管部門1月內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或個人及家庭房屋登記記錄)(購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五)房屋所有權證,房管部門1月內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購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六)社保部門A4紙打印的房屋產權人1年《個人養老保險實繳信息單》(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編制內職工提供《個人醫療基本信息單》和《醫療帳戶明細查詢單》,并在“個人醫療基本信息單”上加蓋單位公章);省級社保除繳納社會保險信息單外,還應提供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七)地址不一致或有變動的,提供轄區派出所出具的街門牌詳址證明(原件);
(八)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隨遷提供:
1.夫妻雙方兩本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2.獨生子女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或由檔案管理機關加蓋印章的能反映親屬關系的個人檔案,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或法院裁決書、判決書等能證明親屬關系的法律文書。
二、煙臺畢業生回原籍落戶辦理材料
1、申請人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擬落戶地《居民戶口簿》
3、就業報到證(縣級以上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鑒證蓋章或出具落戶介紹信)原件及復印件
4、擬落戶地合法房屋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與戶口簿上主要家庭成員的關系證明(戶口簿等證件能體現的不需提交)
6、回農村籍落戶需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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