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轉讓國有檔案罪的構成要件:
1、主體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觀上是直接故意;
3、客體是國家對檔案的管理制度;
4、客觀上為違反檔案法的規定,擅自出賣、轉讓國家所有的檔案,情節嚴重的行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條,搶奪、竊取國家所有的檔案的,孫神燃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違反檔案法的規定,擅自出賣、轉讓國家所有的檔案,情節嚴重的則虛,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規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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