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起訴的最長期限是多長時間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11:43:13
審查起訴的最長期限是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審查起訴的最長期限為四十五天。依照《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規定,對于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該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對于重大、情況復雜的案件,若在一個月以內無法作出決定,可以依法延長十五日。若該案件管轄改變,則應從改變后的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計算期限。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五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一個月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可以延長十五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導讀法律分析:審查起訴的最長期限為四十五天。依照《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規定,對于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該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對于重大、情況復雜的案件,若在一個月以內無法作出決定,可以依法延長十五日。若該案件管轄改變,則應從改變后的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計算期限。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五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一個月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可以延長十五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法律分析:審查起訴的最長期限為四十五天。依照《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規定,對于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該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對于重大、情況復雜的案件,若在一個月以內無法作出決定,可以依法延長十五日。若該案件管轄改變,則應從改變后的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計算期限。
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
第三百五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一個月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可以延長十五日。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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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起訴的最長期限是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審查起訴的最長期限為四十五天。依照《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規定,對于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該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對于重大、情況復雜的案件,若在一個月以內無法作出決定,可以依法延長十五日。若該案件管轄改變,則應從改變后的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計算期限。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五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一個月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可以延長十五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