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在審判完畢,判決生效以后,如果對案件的判決結果有爭議的,案件的當事人以及利害關系人享有案件的申訴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規范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第十條規定,
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后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超過兩年提出申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受理:
(一)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
(二)原審被告人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屬于疑難、復雜、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由此可見,刑事案件申訴的期限是兩年,特殊情況可以超過兩年。
民事申訴期限
民事案件的申訴期限是裁判文書生效后6個月之內。申訴分兩種:一是訴訟上的申訴,是指當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屬或者知道案件情況的其他公民,認為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有錯誤,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要求依法處理,予以糾正的行為。二是非訴訟上的申訴,是指公民或者企業事業等單位,因本身的合法權益問題不服行政部門的處理、處罰或紀律處分,而向該部門或其上級機關提出要求重新處理,予以糾正的行為。
法院的刑事申訴有期限嗎
申訴最遲應在被告人刑罰執行完畢后二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訴人超過兩年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1)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
(2)原審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屬于疑難、復雜、重大案件的。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規范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試行)》第十條 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后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超過兩年提出申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受理:(一)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二)原審被告人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屬于疑難、復雜、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該內容由 尹利兵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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