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律沒有規定違禁藥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會把生產銷售違禁藥品的罪名給吸收,只處罰重罪。這種情況,一般是判5年以上的。販賣違禁藥品是違法,但是否犯罪,要根據藥品性質、數量、情節和造成后果。違禁藥物一般指與醫療、預防和保健目的無關的,用藥者采用自身給藥的方式,導致精神依賴性和生理依賴性,造成精神紊亂或精神亢奮和出現一系列異常行為,并且反復大量使用有依賴性特性的藥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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