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貸款保證人的擔保方式是什么
抵押擔保
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于貸款抵押;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責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質押擔保
采取質押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中止;對設定的質物,在質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質押期間,質物如有損害、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
保證擔保
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并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抵押加保證
是指貸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購房屋產權的基礎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人作為貸款擔保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商為擔保人。
二、買房子貸款保證金什么時候退
1、銀行按揭貸款保證金擔保在銀行界普遍存在。一般的做法是銀行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商)簽定《個人購房貸款項目合作協議》以及《個人購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在合同上約好,銀行為開發商開發樓盤的購房人發放住宅按揭貸款,而開發商在銀行開立保證金專戶,并按著發放貸款余額的必定比例存入保證金,為銀行的按揭貸款供給擔保。
2、當購房貸款人取得房地產證,并辦妥以銀行為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手續后,銀行將保證金賬戶中的對應保證金退還給開發商。在此期間內,若購房貸款人未按合同約好如期還本付息的,由開發商代為償還,銀行有權直接從保證金賬戶中扣劃相關款項。
三、如何來定義貸款保證人
(一)與本案無牽連;(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而且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住房公積金貸款,以自然人擔保的,擔保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5、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6、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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