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如果合同沒有明確押金的性質或規則,則押金作為預付款處理,無論如何都要返還的。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定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訂金違約怎么賠償
訂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質,訂金與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顯區別的。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定金是一個規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不得超過主合同標準額的20%。當事人一旦以書面形式對定金作了約定并實際支付了定金,即產生相應的法律后果。訂金并非一個規范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并不具備擔保性質。
二、買車沒簽合同交了錢可以退嗎
買車沒簽合同交了錢的,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了交的這一筆錢的性質屬于定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等性質的話,原則上不可以退還。如果從未協商該筆款項的性質則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取回。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的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三、如何避免買賣合同糾紛
定金條件。押金條款應謹慎使用。定金通常用作履行合同的擔保。押金對于交付或接收押金的任何一方來說都是一把“雙刃劍”。如果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對履行合同的有關因素不確定,則不應盡可能多地使用定金條款,定金可以雙倍返還或沒收,因此可用“定金”代替,即預付款。送上門。送貨方式應盡量做到門到門,這樣有利于贏得貨物的管轄權和驗收權,掌握主動權。先發貨(封樣)。如果貨物質量不好,可以根據樣品進行檢驗。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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