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斗毆一般參與者,積極參與者之間怎么界定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6 14:58:50
聚眾斗毆一般參與者,積極參與者之間怎么界定
法律分析:1.首先從參加者的主觀愿望進行判斷;2.其次從參加者的行為或作用判斷;3.再次從危害后果判斷。積極參加者往往與被害人的傷亡有直接的關系,而一般參加者往往沒有參與斗毆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眾斗毆的;(二)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四)持械聚眾斗毆的。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導讀法律分析:1.首先從參加者的主觀愿望進行判斷;2.其次從參加者的行為或作用判斷;3.再次從危害后果判斷。積極參加者往往與被害人的傷亡有直接的關系,而一般參加者往往沒有參與斗毆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眾斗毆的;(二)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四)持械聚眾斗毆的。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法律分析:1.首先從參加者的主觀愿望進行判斷;2.其次從參加者的行為或作用判斷;3.再次從危害后果判斷。積極參加者往往與被害人的傷亡有直接的關系,而一般參加者往往沒有參與斗毆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眾斗毆的;(二)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四)持械聚眾斗毆的。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聚眾斗毆一般參與者,積極參與者之間怎么界定
法律分析:1.首先從參加者的主觀愿望進行判斷;2.其次從參加者的行為或作用判斷;3.再次從危害后果判斷。積極參加者往往與被害人的傷亡有直接的關系,而一般參加者往往沒有參與斗毆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眾斗毆的;(二)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四)持械聚眾斗毆的。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