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連續交一年以上公積金可以貸款買房。原因如下:
1、首先,申請貸款的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需要建立滿一年以上,同時還需要正常的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以上。這里說的正常繳存指的是:按月連續繳存、預繳和補繳住房公積金;
2、其次,滿足以上條件之后,借款人申請貸款時的公積金賬戶需處于繳存的狀態;
3、此外,對于經核心審批同意的,處于緩繳狀態的單位,其職工在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一年及以上的,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貸款。
雖然全國各地的貸款條件不完全相同,但是一般貸款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按照各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規定的標準,連續繳存足額的住房公積金符合標準,且借款人和其配偶均無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未向其他公積金借款人提供過貸款擔?;蜉o助借款的,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用途是: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城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權人或購買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權人;與房屋所有權人或房屋使用權人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可以進行公積金貸款的申請。
3、借款人要有穩定的收入、良好的個人信用、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自住住房的有關手續及土地、建設、規劃等部門的批準文件和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5、提供符合《民法典》規定且管理核心認可的擔保。
6、其他規定條件。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并、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并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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