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雙方都是直行,應該讓右還是讓左
左邊車輛讓右邊的車輛。雙方車輛都是直行方向,按以下規則讓行:一、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二)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四)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五)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六)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七)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遇上普通三色信號燈的路口,綠燈時可以左轉彎,但要讓對向直行車先行;遇上帶箭頭的車道燈,當直行箭頭綠燈但左轉箭頭紅燈時不能左轉,但可以進入左轉彎待轉區。等到左箭頭綠燈時所在車道的車輛可以左轉彎。
二、路過十字路口時十字路口都是直行車哪邊先行
1、兩車直行,讓右先行,在十字路口之中,雙方車輛都要直行的情況下,沒有信號燈的指揮,一起直行會帶來很大的危險,因此規定先讓右邊的車子直行。這個不光在十字路口管用,在左右側車輛一起并線到相同車道的時候,應該先讓右邊的車輛先變道。
2、右轉彎讓直行先行,一般右轉彎不會受到交通燈的控制,相同方向直行的車流量跟右轉彎對比要大一點,因此為了確保通行的效率,右轉彎期間通常都是需要讓直行車輛先行。如果是沒有信號燈的十字路口,不管左右轉彎都需要讓直行先行。
3、右轉彎讓左轉先行,不管是不是有信號燈的十字路口,右轉彎的時候,都需要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405號)第三十八條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