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繼承的期限為作者生前及死后的50年,繼承著作權,是繼承人在著作權保護期間內,即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內,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作品使用權、發表、復制、發行作品的權利和獲得稿酬權。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遺產包括“公民的著作權(版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一般而言,繼承人對著作權的繼承,主要是繼承作者死亡后剩余的有效期間的著作財產權。在作者死亡至著作權有效期屆滿這段時間內,繼承人可以享有原作者的著作財產權。因此,著作權屬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依照《民法典》的規定轉移。據此,因繼承而取得著作權財產權的人,能成為著作權法律關系的主體。
一、著作權侵權誰可以起訴
(1)著作權人
著作權人即著作權主體,是指按照法律規定,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著作權的人。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主體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狈ㄈ嘶蚱渌M織被視為作者。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組織意志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如何確定一部作品的作者身份,我國《著作權法》采取了與其他國家和國際公約一致的方式,即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為作者。
(2)著作權被許可人
因許-可使用或轉讓合同取得著作權的人,如果許-可使用協議對被許-可使用人授予追訴第三人的侵權權利,則許-可使用人就具有了網絡著作權的原告主體資格當,然法定許-可使用人就不具有這種主體資格。著作權的許-可使用人對他人侵犯著作權的行為一般無權提出侵權訴訟,侵權訴訟權仍由原著作權人行使。
(3)其他權利人
共同的受讓人、繼承人等也屬于權利人。著作權法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在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依照民法典的規定轉移。公民通過遺囑,將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贈給國家,國家即成為著作權的繼受主體。著作權屬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變更、終止后,其著作財產權在規定的保護期內,由承受者享有;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國家享有。
二、著作權的相關法律規定
關于著作權的保護期限,各國一般根據其本國經濟和文化發展的情況確定。從著作權立法的歷史來看,通常早期的著作權立法保護期較短,20世紀后的保護期較長;發展中國家保護期較短,發達國家保護期較長;一般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保護期較長,攝影、實用美術作品、錄音錄像作品和電影作品的保護期較短。根據《伯爾尼公約》的第7條的規定,各公約成員國對一般作品的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對電影作品的保護期為作品公之于眾后的50年或者作品完成后的50年;對攝影作品和實用藝術品的保護期不低于作品完成后的25年。歐盟成員國的著作權法和美國版權法規定的著作權保護期限現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70年。由于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的性質不同,各國著作權法和國際公約對著作人身權的保護期限的規定也不盡相同。一般來說,大多數大陸法系國家強調保護作者的人身權,因而規定作者人身權的保護期是無限制的、永久的;英美法系國家和少數大陸法系國家規定著作人身權的保護也是有期限的,或為延長至作者死亡后一段時間或與著作權財產權保護期相同。
我國著作權法對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分別加以規定。根據著作權法第20條規定,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不受限制。即這三項權利永久受法律保護。作者的發表權由于與作者行使著作財產權密切聯系,著作權法作了另行規定。根據著作權法第21條規定,發表權的保護期與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的保護期相同,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這也是著作權作為知識產權具有時間性這一法律特征的體現。著作權保護期是著作權制度的重要內容。著作權法律制度一方面要保護著作權人尤其是作者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鼓勵作品的創作;另一方面要滿足社會公眾的精神需求。因此,從法律上直接規定著作權的保護期,平衡兩個方面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這也是著作權制度建立的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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