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后對方不賠償應該怎么辦
1、首先直接去工商局(這個你要先弄清楚他的投保公司是登記在市局還是省局),弄清楚以后,到所在工商局有個企業信息科,花一塊錢,拉一張對方保險公司的企業信息,蓋章。
2、去開具事故認定書的交警支隊憑事故責任認定書拉出對方車主、駕駛員的信息(不需要蓋章)。
3、到地方法院,大廳辦事人員會給你一個模板,填好起訴書,交50塊訴訟費,把發票、定損單、責任認定書、維修清單以及起訴書復印4份,車主信息、駕駛員信息、保險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給法院,拿到一張訴訟受理通知書。
4、回去等消息,一般過幾天,法院會給雙方各打幾個電話,試圖調解,有時會成功,有時不成功,如果對方就是個無賴,不肯調解,調解無效,等15天以后開庭。
在這個等待過程中,法院會和保險公司溝通,一般保險公司如果不愿意進入開庭環節,會讓法院開一個協助辦理函,把復印的材料蓋上章以后郵寄給對方保險公司專門處理訴訟問題的人,對方收到以后,會立刻把錢打到法院,之后法院通知你去拿錢。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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