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一)對于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向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轉賬單筆超過5萬元的,存款人若在付款用途欄或備注欄注明事由,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據。但是,具有下列一種或多種特征的可疑交易,銀行應關閉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網上銀行轉賬功能,要求存款人到銀行網點柜臺辦理轉賬業務,并出具書面付款依據或相關證明文件;如存款人未提供相關依據或相關依據不符合規定的,銀行應拒絕辦理轉賬業務:1.賬戶資金集中轉入,分散轉出,跨區域交易;2.賬戶資金快進快出,不留余額或者留下一定比例余額后轉出,過渡性質明顯;3.拆分交易,故意規避交易限額;4.賬戶資金金額較大,對外收付金額與單位經營規模、經營活動明顯不符;5.其他可疑情形。
(二)銀行應根據存款人注冊資金大小,結合企業正常經營需求,分別核定存款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網上銀行轉賬限額。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開立、轉賬、現金支取業務管理的通知》 二、嚴格按照法規制度辦理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轉賬業務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2號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改進個人支付結算服務的通知》(銀發[2007]154號)、《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明確可疑交易報告制度有關執行問題的通知》(銀發[2010]48號)等法規制度,加強轉賬、匯兌等業務管理,將大額和可疑交易按規定報告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明顯涉嫌犯罪活動的,應同時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報告。
(一)對于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向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轉賬單筆超過5萬元的,存款人若在付款用途欄或備注欄注明事由,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據。但是,具有下列一種或多種特征的可疑交易,銀行應關閉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網上銀行轉賬功能,要求存款人到銀行網點柜臺辦理轉賬業務,并出具書面付款依據或相關證明文件;如存款人未提供相關依據或相關依據不符合規定的,銀行應拒絕辦理轉賬業務:
1.賬戶資金集中轉入,分散轉出,跨區域交易;
2.賬戶資金快進快出,不留余額或者留下一定比例余額后轉出,過渡性質明顯;
3.拆分交易,故意規避交易限額;
4.賬戶資金金額較大,對外收付金額與單位經營規模、經營活動明顯不符;
5.其他可疑情形。
(二)銀行應根據存款人注冊資金大小,結合企業正常經營需求,分別核定存款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網上銀行轉賬限額。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