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能夠協商可盡量協商,無法協商在訴訟時效內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有對方的財產線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請保全。糾紛的解決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間借款合同的利率。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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