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載是什么意思
仲裁是指由雙方當事人協議將爭議提交(具有公認地位的)第三者,由該第三者對爭議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判并作出裁決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仲裁異于訴訟和審判,仲裁需要雙方自愿,也異于強制調解,是一種特殊調解,是自愿型公斷,區別于訴訟等強制型公斷。
勞動糾紛仲載舉證期多久
法律對勞動糾紛仲裁的舉證期限是沒有規定的,在實踐中舉證的期限也不一,最晚可以在開庭前一天提交。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企業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企業不及時與職工訂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甚至于直接視為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律依據:1、《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3、《實施條例》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4、《實施條例》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失信企業有什么后果
1、政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政府的有關部門將視情況對該企業在金融融資、政府供應土地、參與工程招投標、參與政府采購等18個方面進行一定限制。2、影響企業的日常經營被列入失信企業的信息一旦公布,企業在生產及銷售領域將會寸步難行,企業的經營將舉步維艱。3、企業信譽受損被列入失信名單的對企業的信譽將會是致命的打擊,可以說是已經向公眾表明了該企業無信譽。4、企業貸款無門對于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金融機構可能會因此不受理該企業的銀行開戶、貸款等業務
申請勞動仲裁對企業有什么影響嗎
勞動仲裁后,企業按照仲裁結果執行,對企業沒有什么影響。公司拒不執行勞動仲裁,此時勞動者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強制執行的時候,會凍結企業的財產、資產、銀行賬戶,此時對企業有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四條 該內容由 孫莎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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