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要繼承的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話只要符合依據中的情況就可以,如果是宅基地使用權的話,你可以繼承土地上的房屋及收益,但你已經不是農村戶口,沒有辦法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因為宅基地使用權是給農民的一項福利,是村民免費申請得來的,按照現在的繼承法來說是無法繼承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第五十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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