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想借款抵押借條有效,借條可以按照以下規定書寫: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
8、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并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一、借款抵押的范圍是怎樣的?
1、下列物品可以作為個人住房貸款的抵押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3)貸款銀行認可的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財產。
2、下列有價證券可作為個人住房貸款的質押物:
(1)憑證式國庫券
(2)國家重點建筑債券
(3)金融債券
(4)3級企業債券
(5)存單等有價證券
二、借款抵押到哪里辦理登記手續?
辦理抵押登記的部門如下:
(一)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三)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四)以航空器、船艙、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五)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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