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公證,證明的是繼承人的繼承權,并不代表辦理財產繼承公證后,所繼承的財產就已經歸屬于繼承人。繼承人應當在辦理財產繼承公證后,繼續辦理財產的轉移、過戶手續,將繼承的財產登記到自己名下,才是正式完成遺產繼承。
一、農村房產繼承的手續需要哪些?
1、需要有效的證明:老人的遺產,是繼承人的共同財產。繼承人對共有的財產的分割協議,只要每個繼承人同意并簽字,即可產生效力,任何繼承人都不得違約。如果每個繼承人對繼承的共有財產分割,無異議,可以憑此協議辦理過戶手續。
2、房屋繼承登記步驟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
(1)房屋評估:
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
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
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
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并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4)遞交規定需要的其它資料:
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二、繼承的房產離婚后是否屬于共同財產
繼承的房產離婚后是否屬于共同財產視情況而定,分析如下:
1、婚后因繼承父母的財產,一般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在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則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
房屋繼承過戶辦理手續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前,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持死亡證明及相關材料到有關機關辦理。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后,即可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三、配偶死亡房屋該如何過戶
配偶死亡房屋過戶程序略有不同:
1、夫妻一方死亡時,有遺囑的夫妻一方死亡,有遺囑的,原屬于配偶的一半財產贈與;
2、夫妻一方死亡并留有遺囑將財產遺贈給別人。夫妻一方死亡并留有遺囑將財產遺贈給別人的,受贈人需要轉讓贈與的,健在的一方應配合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繼承公證后,繼承人應攜帶所需資料和公證書原件到房管局辦理財產轉讓手續;
3、夫妻一方死亡但未留下遺囑的,夫妻一方死亡但未留下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第一順序,繼承人協商財產所有權和補償。協商后,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和繼承公證。要求房屋的繼承人攜帶所需材料和公證書原件到房屋管理局辦理財產轉讓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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