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間中風是否算工傷需有證據證明。工傷包括工作時間和場所內因工原因受傷、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傷、履職受暴力傷害、職業病、工作外受傷或失蹤、上下班途中非責任交通事故等。
法律分析
在工作期間得中風不一定算工傷,除非有證據可以證明是因工作引發的中風。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工傷保險是否覆蓋中風患者的醫療費用?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保險覆蓋范圍包括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導致的意外傷害和職業病。對于中風患者來說,如果中風是在工作期間突發且與工作有關,那么根據相關規定,其可以享受工傷保險的待遇,包括醫療費用的報銷。然而,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和程序,如及時報告事故、經過醫療鑒定等。因此,中風是否屬于工傷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建議中風患者及時咨詢相關部門或專業律師,以確保自身權益得到保障。
結語
中風是否算作工傷,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保險覆蓋范圍包括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導致的意外傷害和職業病。對于中風患者來說,如果中風是在工作期間突發且與工作有關,那么可以享受工傷保險的待遇。但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和程序,如及時報告事故、經過醫療鑒定等。建議中風患者咨詢相關部門或律師,以確保自身權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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