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買賣合同利息通常有訴訟時效。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為3年,適用于訴訟時效的一般規定,訴訟時效可以中斷、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過20年,從當事人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
房屋買賣合同解除的情形如下:
1、開發商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的預售許可證明的,或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利要求賠償損失;
2、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3、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屆滿后超過一年,導致買房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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