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欠款屬于民事糾紛,是不用坐牢的。如果你起訴并勝訴后,訴訟費可能由對方承擔,但如果對方沒有財產可供執行,那你的錢暫時也拿不回來,法院會中止即暫停執行,等對方有財產了才會執行。雖然如此,但如果你不起訴,那你拿回錢的幾率就是零,起訴了至少還有希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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