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經濟糾紛詐騙公安立案標準根據不同的經濟欺詐犯罪的立案基準不同,因此詐騙金額可以騙取三千以上或三千以上有價值的財物,達到立案標準。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重大情況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處或單處罰款。當涉案金額特別巨大或其他特別重大的情況下,應當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沒收罰款或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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