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事故的賠付如下:
1、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3、具體賠償數額根據責任、保險和個人、各地具體情況不同而不同。賠償款是根據傷殘等級確定的,按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6級傷殘是該數額的50%,另一處9級傷殘的賠償系數在此基礎上上浮0.02左右,有計算公式,一般情況是城鎮的大約10多萬,農村人口大約5-6萬元左右,當然不包括誤工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醫療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