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判刑有兩種情形:
1、犯此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如果單位犯此罪得,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一、法院對隱匿財務會計報告罪如何裁判
隱匿財務會計報告罪如何裁判如下: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的規定處罰。
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規定,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中國對倒賣文物罪的判刑標準?
倒賣文物罪的判刑標準為:
1.情形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如果是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標準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規定,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三、會計賬簿遺失有什么法律責任
1、如丟失系故意隱匿或銷毀,尚不構成犯罪的,將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如構成犯罪的,單位或相關人員將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
公司、企業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偽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企業財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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