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為借款抵押物的具體有什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8 12:03:13
可以作為借款抵押物的具體有什么
法律分析:下列財產可以作為借款合同的抵押物。1、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資產。2、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3、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5、其他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導讀法律分析:下列財產可以作為借款合同的抵押物。1、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資產。2、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3、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5、其他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法律分析:下列財產可以作為借款合同的抵押物:
1、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資產;
2、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3、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5、其他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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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為借款抵押物的具體有什么
法律分析:下列財產可以作為借款合同的抵押物。1、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資產。2、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3、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5、其他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