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承擔,你們可以根據事故認定書以對方和交強險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先由對方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范圍內給予賠償,不足的部分由雙方當事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有先行墊付的義務。你們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受害方可以根據事故認定書以肇事方和交強險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先由肇事方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范圍內給予賠償,不足的部分由雙方當事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后續治療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時對方不來如何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進行責任認定時如果對方不配合不到場的,另一方可以自己到交管部門請負責事故的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然后由交管部門送達對方即可。
不論對方是否到場,是否對責任認定書簽字都不會影響責任認定書的效力。
最后受害方可以根據事故認定書以肇事方和交強險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損害賠償;
先由肇事方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范圍內給予賠償,不足的部分由雙方當事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賠償順序
第一步:保險公司賠償
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限額范圍內支付保險金。如果機動車沒有投保第三人責任強制險的,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第二步:過錯方賠償
機動車的交強險的保險金不足以彌補受害人的損失的,按下面的規則進行處理:
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適用過錯責任:只有一方有過錯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各自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責任;
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行人、非機動車故意碰撞機動車的,免除機動車一方的責任;行人、非機動車對損害的發生具有過失的,可以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機動車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僅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
第三步:商業三者險的問題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機動車同時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的,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若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1)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交強險保險金不足以賠償財產損害與精神損害時,賠償權利人有權要求先賠付精神損害。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3)仍有不足的,確定雙方當事人的責任,按照責任比例進行賠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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