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在異地法院起訴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8 12:59:10
離婚可以在異地法院起訴嗎
法律分析:可以異地起訴離婚。對于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中華人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導讀法律分析:可以異地起訴離婚。對于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中華人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法律分析:可以異地起訴離婚。對于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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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可以在異地法院起訴嗎
法律分析:可以異地起訴離婚。對于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中華人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