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欠了20萬的,債務的償還需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只是父親的個人債務,與配偶和子女都沒有關系的,應由父親一方個人承擔,父親已去世的,用其遺產進行償還;如果父母雙方共同債務,則一方去世的,應由另一方承擔償還責任;如果父母雙方都已經去世的,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則需要承擔債務清償責任。對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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