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最長需要十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因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最長需要十天時間。
一、醉駕交警是否管理
醉駕交警處理有期限,對于醉駕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理期限最長為一個半月,一個半月內要作出決定。當事人醉駕導致交通事故的,交通管理部門應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交警處理交通事故處理時間
如果是輕微的交通事故,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最好簽訂賠償協議。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填寫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并共同簽名。損害賠償協議書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等內容。
如果發生了較嚴重的交通事故,報警處理。交警會在法定的時間內,出具責任認定書。它是處理交通事故的主要依據。
一般十天內,責任認定書就能出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三、發生交通事故交警不出警怎么辦
交通事故交警拖著不處理,可向處理事故的上一級公安機關反映。按交通法規定,交警必須在事故發生后十日內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需要檢驗、鑒定的,必須在鑒定結果出來五日后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一直拖著不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投至上一級公安機關。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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