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資, 停職是公司的內部決定,雖是停職,但勞動關系仍然存在.可不付完全工資,但仍須支付一定的基本生活費用或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停職是公司的內部決定,雖是停職,但勞動關系仍然存在.可不付完全工資,但仍須支付一定的基本生活費用或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停職,是指暫時停止其履行的職務,接受調查或者審查。
嚴格來說停職檢查還不算處分,還屬于檢查階段,怎么處分,是檢查之后的事。
停職是公司的內部決定,雖是停職,但勞動關系仍然存在??刹桓锻耆べY,但仍須支付一定的基本生活費用或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給你。
停職跟辭退還是有著比較明顯的區別,辭退是解除勞動關系,而停職只是用人單位的一種處罰決定而已。
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停職審查期間工資處理意見的通知人發〔1999〕134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人事勞動)廳(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干部)部門:
機關和事業單位各類工作人員在停職審查期間,遇國家規定調整工資(含調整標準、晉升工資檔次和級別工資)時,其工資調整暫緩執行。待審查結束有結論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未受到行政處罰或行政紀律處分的,按國家規定予以補調和補發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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